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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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0    点击:

 

各单位:

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复学在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凝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营造抗击疫情的浓厚氛围,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及时向师生发送疫情防控的政策解读、预警提醒、科普知识,引导师生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防护。要向师生发布学校疫情防控的措施、进展及成效,充分利用钉钉、微信、QQ等媒体群组传播学校疫情防控重大行动,让师生和家长了解学校人员排查、清洁消毒、后勤保障等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宣传师生抗击疫情的好人好事,汇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正能量,提振抗击疫情的决心和信心。

二、挖掘典型,建立共享机制。要继续宣传报道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工作实招、创新举措等,加强经验总结。各单位要继续积极提供有特色、有成效、有意义的宣传素材并及时把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及宣传报道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建立学校新闻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大宣传报道整合力度,强化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优势及特点,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基层单位微信平台实现联动发声,形成校园上下共同维护师生安全大局的牢固氛围,增强宣传效果,使师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工作举措,万众一心,共同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各单位要及时转发学校官微、官网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以及学校有关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

三、严肃宣传纪律,知敬畏守底线。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教育引导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青年大学生及学生家长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互联网群组实名制,违反纪律的要及时批评教育,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上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要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关切,及时答疑释惑;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监管力度,为广大师生创造清朗的网络舆论空间。

各单位可将宣传报道线索、素材等,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张耀东,电话:87207038。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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